对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苦闷”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广元市昭化区旅游资源富集,文化积淀厚重,境内有三国重镇昭化古城、千年古刹平乐寺两个4A景区、国家级柏林湖湿地公园、159公里的亭子湖库区,紫云湖、梅岭关水库、省级拣银岩森林公园等绿水景区,有太公红军山等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个,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射箭提阳戏等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新农村景区蓬勃发展,30多个旅游景点,常年接待游客250万人次左右,是文化旅游资源大区,旅游产业发展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有三星级旅游饭店1家、四星级乡村酒店2家、三星级农家乐2家;发展旅游商品经营门店110余家,旅游特色购物街1条。景区公共场所卫生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打造,逐步规范,深受游客喜爱。

    根据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的《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自31日起我大队连续两个月对全区景区公共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18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了昭化古城景区(含大朝古驿道)、平乐寺景区(包括柳桥乡和元坝城区)、红军山景区、柏林沟湿地公园景区、亭子湖库区景区(含虎跳、红岩、射箭、丁家、黄龙、香溪、张家、朝阳、青牛、陈江、明觉、白果)、新农村景区(含王家、卫子、梅树、清水、文村、磨滩、晋贤、紫云、拣银岩),共计163家公共场所(其中旅店业83家,理发美容业72家,网吧3家,保健业5家,未含茶楼、酒吧、咖啡馆、饭店),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06份。

    一、存在问题之多的“苦闷”

本次专项行动全部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从检查情况来看,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一是无证营业现象普遍存在,检查的163家营业场所中,有49家场所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在营业,占30%47家公共场所持过期《卫生许可证》继续营业,占29%。无证营业的场所数量为何如此之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客观上来说,办证时提交办证资料手续繁杂,对空气、器械需要进行检测,相关部门收取的检测费用高,主观上讲,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办证与否无所谓,只要客人愿意来消费,对服务满意就行了,对我们要求的先办证后营业嗤之以鼻。二是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率低。从业人员247人,健康证齐备有效仅为140人,持证率56.7%。三是卫生管理制度执行率差,在申请卫生许可证之时,卫生行政机关都会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然而此类制度在之后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沦为一纸空文,这次检查各类制度仅上墙79家,占46%。四是“软件”记录零星,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入库记录可以说是记录得支离破碎,完全不能真实反映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四是卫生设施设备还不完善,如设置专用消毒间和消毒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的79家,仅过半;又如设置专用布草间或布草间符合卫生要求的26家,占33%;理发美容场所设置烫染发多带带操作间5家,仅占7%。五是产品索证索票,各场所经营户基本没有建立台账,如客用化妆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水质检验合格报告等基本都没有索取。六是病媒生物防治措施还有待加强,小部分客房内未安装纱窗,下水道未设置防鼠网。生活用品与备用物品部分存在未分类分架、隔地离墙的存放。

    二、法律意识淡薄之“苦闷”

    此次专项检查,我队专门印制了《公共场所与公众健康宣传手册》进行免费发放,主要宣传《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告知经营者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并严格遵守,部分经营者认为这个法律约束力小,社会影响力不大,处罚力度几乎为零,不以为然的说道:“只有你们卫生监督部门天天在喳喳闹,我们只管保证顾客满意就行了,证不证关系不大。”,与此同时,个别游客对公共场所无证营业的现象反映也很冷淡,在昭化古城景区进行检查时,遇到8个西安的游客,监督员询问他们,“在住宿前,你们是否要询问店家的证照情况?”他们的回答让我们非常失望,“我们才不管那些,证照是你们在管,我们只要看干净卫生、价格合理、方便就可以了。”,与此类似的情况在新农村景区(卫子场镇)也遇到过,中石油的几名勘探队员在一个无证旅店长期住宿,当监督员告知他们所居住的旅店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时,他们还认为我们管的太宽,种种事例看来,不仅是经营者对公共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全社会都很淡漠。

    三、业主经营之“苦闷”

    我区正在实施文旅兴区,年接待游客250万人次左右,然而在景区留宿人员不超过20%,高峰期就是“五一”、“十一”、“春节”等几个节假日,剩余时间少有人留宿,如在昭化古城景区基本就是在春秋苑等几个大酒店居住,其他40多家只是零星散客,在检查时我们发现一部分没有证照的旅店,大多是自家房子改造的,地势偏僻,自用后多出的几间作为客房对外经营,有客就接待,没有就去游客中心拉客,一遇检查就关门歇业,因此,对我们监管来说,这种“游击式”的营业是最难应对的。我区农村常驻人口少,留守老人多,各处的理发店大部分都是针对这些老年人开设,留守老人手头拮据,选择的理发店收费相对来说就非常便宜,但卫生设施设备相对就落后了,对于这些本身硬件条件就不达标的理发店来说,办理卫生许可证也是有难度的,如在太公红军山景区,有两家理发店都是由两位60多岁的老太爷开设的,室内就一把凳子,一个盆子,一个水壶、一套理发工具,理一个头4元人民币,每到逢场天上午才开门营业,月纯收入仅仅200元左右,他们仅仅为了挣点零花钱,不可能办证,也办不了证,他们内心也十分的“苦闷”。

    四、卫生监管人员之“苦闷”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体制的不完善,机制的不灵活,导致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现在国务院强调简政放权,其他部门都可以实行上门服务,登记基本信息就可以发证,如营业证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而我们卫生许可证虽然要求有所不同,但办理准备资料仍要提交13项之多,其中的检测报告收费少则三四百元多则上千元,办证程序复杂、手续冗杂,费时费力,人人都怨声载道,我们卫生监督人员只好苦口婆心的给予解释。再者我区人口24万多,卫生监督员只有6名,监督员配备比例仅为万分之0.25,与国家明确规定的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相差甚远,加之我们每年对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的例行检查、上级部门下达的精准扶贫等中心任务,我们实在疲于应对,怕被追责只能泛泛进行,没有时间与精力进行特色的创建。

    解铃还须系铃人,应先从机制上解套,对景区公共场所卫生还是要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确有困难不能办理证照的可以实行备案,打造特色酒店,在游客集中区进行示范店的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加大教育处罚范围,努力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公共卫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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