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宣汉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效明显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近年来,宣汉县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简称“打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联动部门配合开展,发动社会参与监督,“打非”工作有力有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开发领导重视支持

争取领导重视不如开发领导重视。为切实巩固“打非”成果,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宣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积极主动向卫计局主要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打非”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宣汉实际提出合理建议,从而赢得领导的大力支持。一是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卫计、法制、公安、工商、食药、城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从县这个层面重视和加强了全县“打非”工作。二是卫计局局长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结案审批权委托大队长代为履行。2015年,卫计局局长与大队长签订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结案审批权授权委托书,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经大队集体合议后,其立案结案审批均由大队长代表局长履行,处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结案审批权由局长履行,从主管局这个层面优化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联动部门配合支持

卫计局作为打击非法行医的牵头部门,积极争取县“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支持,一是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打非”联络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打非”工作开展情况,专题协商解决“打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扭转了“打非”工作仅仅依靠卫计局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依法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为强势“打非”提供了司法支撑。2015年,全大队共立案查处涉医违法案件168件,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81.4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1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非法行医行为。三是积极协调财政支持。2015年协调县财政局解决“打非”专项工作经费8万元,从资金上保障了“打非”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三、发动社会监督支持

宣汉幅员辽阔,乡村偏远且数量较多,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9人,具体从事医政监督执法的一线执法人员仅8人。全县共有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54家,个体诊所107家、村卫生室626个,民营医疗机构11家,还一些屡禁不止的黑诊所,游医药贩。面对量大面宽的监督执法工作,8名执法人员可以说是力不从心,难以保证监督执法的全覆盖。为此,宣汉大队采取聚内力、借外力的方式,促进了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将全县按区域流域划分成2大监管片区,设置2个监督执法中队,每个中队4名执法人员,按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从每个乡镇卫生院聘请2名医疗市场监督员,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医疗行为的日常监管,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建立非法行医监管台账,从而做到非法行医家底清,情况明。三是聘请社会卫生监督员监督。以东乡、南坝、胡家、樊哙、厂溪、普光、双河、天生等8个重点场镇为中心,聘请8名县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为社会卫生监督员,具体从事“打非”工作的义务宣传,并对在本辖区内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或举报,为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行医提供线索,从而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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