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全市办案水平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广安市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全市办案水平

近年来,由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深感责任重、压力大,迫切需要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虽然每年接受的各种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都不少,但是一线监督员普遍反映,在遇到具体案件的时候,仍然感到迷茫、困惑。传统的培训形式不能解决具体案件中的问题。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致力于探索更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于2016年开始尝试开展案例集中讨论会,以案带学,对传统培训模式进行了大胆创新。

广安市近三年来一直将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列为重点工作,并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办理了数十起案件。《食品安全法》修订后明确将餐具、饮具列入其中,处罚范围、处罚金额等都有重大变化。组织全市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员学习新法势在必行。市支队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作为此次新型培训的开端,对传统培训模式进行了改变。

一、变理论培训为理论与实践结合

市支队于2016年4月开展了第一次新型的培训。新《食品安全法》中与卫生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八和第一百二十六条,法律适用对象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传统的培训方式一般是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出一一进行解说,帮助监督员理解。这种理解更多停留在法律文义层面,未与实践相结合,很容易出现学时了然,用时茫然的状况。

市支队决定改变以前的培训方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起来。承办此次培训的稽查室和一大队总结近三年来监督、办案经验,根据全市案件办理最多的抽检不合格类型,精心设计案情并制作出几个重点文书: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合议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出各个环节的讨论点,将文书初稿及讨论点发给各区市县所有参加培训及讨论会的人员,让他们结合《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研读,提前做好讨论准备。

二、变单纯授课为讲解与讨论结合

此次培训,改变传统培训 “一人讲,众人听”的模式,培训人员与参训人员全部围桌而坐,更有利于面对面交流。培训以对××消毒服务单位出厂的餐具、饮具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行政处罚为主题,从案件主体、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件回访几方面一一进行讨论式学习。以文书制作为例,市支队培训人员先介绍现场笔录制作内容及制作理由,并提出制作现场笔录时不能确定需要讨论的问题,各参训人员根据以往监督、办案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提问题进行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并提出自己的问题进行讨论。现场笔录讨论完毕后再讨论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直到所有环节、所有问题全部讨论完毕,形成共识。整个培训过程完全将授课人为主体变成了参训人为主体,极大地调动了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学习效果。

三、变单点培训为点与面结合

此次培训内容虽然仅有《食品安全法》中的三条法律,但其涉及的监督要点和违法行为共有10种之多。培训人员没有简单地按照传统培训模式将10种相关行为的监督要点、案件办理要点、文书制作要点一一列出,而是以各区市县监督员都有办案经验的抽检不合格行为为重点,从现场抽检笔录制作到发出处罚决定书,全过程详细学习,形成一套完整的办案思路。再根据此办案思路,学习其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要点,对应整个办案链条上相应环节进行变换。所谓一通则百通,在熟练掌握抽检不合格案件查处方式后,很容易很深刻地理解到了其它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方式。这种培训方式避免了传统培训宽而浅的缺陷,既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完了整个《食品安全法》中与卫生计生相关的法律条文,又做到了重点突出,效果鲜明。

四、变单一培训为培训与运用结合

新的培训模式抛弃了为培训而培训的方式。此次培训目的性强,重在应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全市将在5月份统一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为将此次案例讨论的成果及时地运用到这一行动中,案例讨论会结束以后,市支队培训人员立即根据讨论结果,对相关文书进行修改,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和规范的文书。并将此文书提供给全市监督员,作为办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相关案件的重要参考。

通过此次讨论式学习,全市监督员深入理解了《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文,对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时的违法行为、违法主体、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都清楚明了,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办案思路。监督员在借鉴学习此类案件查处思路的过程中,更有可能举一反三,提高其它案件的文书书写质量,从而在短时间内提升全市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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