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于2015年3月完成了卫生计生机构整合,组建了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持续推进改革,根据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省委编办和省卫计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卫计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于2016年3月向我市编委会提交了《关于调整市、镇乡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机构名称和职责的请示》,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整合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机构。目前,相关工作正在陆续推进完善中。现将我市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切实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责任意识。
着眼全局,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抓住此次机构改革契机,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是卫生计生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卫生计生系统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卫生计生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统筹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为卫生计生系统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市级和镇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一)两个体系同步改革。从2016年1月起,我市开始启动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和镇乡计生办的改革工作,目的是将两个层面的改革全面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既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行业管理优势,又发挥计生系统基层网络优势,真正实现优势互补,效率提升。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市委编办和市卫计局开展了对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镇乡计生工作机构现状的调研,对市、镇乡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情况、工作职责、人员结构等多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并经多次沟通和讨论,我局形成了改革方案,并向市编委会报送了《关于调整市、镇乡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机构名称和职责的请示》。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并于3月3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市、镇乡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机构名称和职责的通知》。
(二)两支队伍同步建设。按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改革“效能优先,因地制宜”,以及卫生计生整合“乡镇增强,提高效能”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健全、队伍强大,卫生计生职能整合、能力增强。
一是明确机构名称和设置。将“峨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更名为“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符溪镇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增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将其余各镇乡内设机构社会事务办公室所挂“计生办”牌子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是明确机构职责。更名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调整为: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医药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违法行为的协查协办,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巡查报告违法线索,协助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收集、核实和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工作;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和职责明确后,我市市级和乡镇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基本建成。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对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是我们下一步需要认真思考和扎实推进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建立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要严格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综合监督执法工作部署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解决如何管好人的问题。目前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在岗执法人员16人,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36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24人,村(社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264人,监督执法网络各层级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差异较大,如何管理好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执法行为等,是我们将要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真功夫,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执法工作行为。我们应结合调整后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记录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稽查等制度,严格实行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同时要认真落实监督执法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执法监督,切实保证监督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二是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机构职责调整后,卫生执法人员和计生执法人员都需要对新的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组织培训是机构调整后的首要任务。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在实际工作中相互学习等多种方式,迅速将新任务同各自的专业和业务融合到一起,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使每名执法人员做到工作熟练、业务精通;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员资格考试管理、持证上岗、职位分级管理等制度,提高监督员综合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解决如何干好工作的问题。对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平时和年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级目标管理,以考核促进工作任务落实。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镇乡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配合情况、公共卫生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及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信息报送及工作安排情况、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已完成更名相关工作,单位挂牌和公章已更换;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挂牌工作正在进行中。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肩负着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三大任务,每一项工作都与老百姓的健康息息相关,任务重大。今后,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将在上级卫计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的指导下,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护好航,为卫生计生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