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抽检 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2020-11-18 23: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当前,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件  时有发生,特别是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发生率在整个传染病发病中所占比例一直高居不下,原来普通的日常监督检查已经不能满足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的需要。近两年,我们以主动抽检的卫生监督形式,发现了学校、托幼机构在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强化培训指导、实施行政处罚等手段,针对性开展了以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今年,市卫计委制发了《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成卫计发〔201527号),市支队学校卫生监督大队组织开展了幼儿园和学校、托幼机构自建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大局统筹,重点突出,制定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计委制发的《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市支队细化目标,制定了《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解、掌握幼儿园防病消毒效果和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托幼机构供应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的主动抽检目的,此外市支队学校卫生监督大队做了内部专门培训。

 (二)循序渐进,随机抽取,确保监督抽检科学有效。

  2015年的抽检范围在2014年抽检五城区幼儿园的经验基础上,推开到除五个主城区之外的16个区(市)县,基本实现了幼儿园卫生监督抽检成都市地域的全覆盖;幼儿园和集中式供水抽检单位均通过随机抽取产生,其中幼儿园每个区(市)县抽取2所,为增加代表性公立和私立幼儿园各抽检1所,每所抽检2间教室,自建集中式供水的区(市)县随机抽取15所学校或托幼机构。

 (三)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形成协作监督工作机制。

  此次卫生监督抽检人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采样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二是市支队学校卫生监督大队卫生监督员负责现场监督采样流程并制作监督文书。

 (四)依据结果,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抽检依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对提供用品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12所幼儿园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公立7户,私立5户,罚款金额共计11800元;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2户供应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3400元。

 (五)加强培训,督促整改,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针对托幼机构抽检存在的问题,近两年市支队连续两次举办了全市托幼机构管理相对人培训会,先后共有230余名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或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一方面对托幼机构卫生抽检结果和日常监管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通报,不断强化托幼机构方第一责任人意识;另一方面就卫生保健法律法规、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消毒管理等业务知识做专门培训,旨在增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法律意识和指导具体做好幼儿传染病防控和消毒管理工作,取得预期良好效果。

  按照支队统一要求,学校卫生监督大队两年来针对抽检不合格立案查处的托幼机构和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托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以现场查看和下达监督意见书等形式,指导和督促其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症结,积极作为促使结果改善成效明显。

  二、发现的问题

  (一)幼儿园卫生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幼儿园32所,公立和私立各16所,采集工作人员手、杯子和玩具三类样品,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个微生物指标,检测结果发现主要问题为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通过抽检结果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托幼机构在工作人员手、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上存在场所设置错误、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完善、消毒药物使用方法不当等问题。

  (二)学校或托幼机构自建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位于5个区(市)县的学校15所,每所学校采集微生物和理化两类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和消毒剂余量十项指标,检测结果发现主要问题为消毒剂余量、臭和味和细菌总数不合格。

  通过抽检结果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存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消毒净化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三、对策与措施

  针对托幼机构消毒管理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水平。

 (一)托幼机构消毒管理工作

  一是指导托幼机构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特别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完善对室内空气、饮具、玩具及其他活动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处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求托幼机构严格落实采购消毒产品索证举措,务必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证批件三者的复印件,并做好存档保管;三是强化托幼机构保健教师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等卫生保健

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一是指导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其分管领导和配备专兼职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二是要求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水源保护,必须配备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使用的涉水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有关规定;三是督促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托幼机构按要求的检测频次和项目定期开展水质的自检和送检工作,适时监控水质质量;四是强化供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及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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