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员机制建立

2020-11-18 15:0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0月16日,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印发了《关于聘请梁媛等24名同志为陕西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正式聘请首批24名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员,参与行业共管共治,这标志着全方位无死角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格局逐步形成。
       社会监督员将在两年聘期内依法依规履行以下四大职责:社会监督员协助省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行业监督对象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协助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政策、工作动态等的宣传报道;协助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走访调研、监督检查;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一直是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内容。我省首批社会监督员的聘用,将更好的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四方”责任落实,营造齐抓共管氛围。对“两纵一横”的综合监管工作向地市和基层延伸起到积极作用,各社会监督员不但是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窗口,同时也是有效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的手段。
       下一步,我省还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媒体参与社会监督,不断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为三秦百姓健康事业保驾护航。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