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池成为市民消暑健身的好去处,池水的卫生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从今年六月份开始,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游泳池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辖区游泳场所的营业情况进行了前期摸底排查工作,对已营业的游泳场进行泳池水质采样检测。同时,着重对各游泳场所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证照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卫生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在日常经营中实施入场客流管控,做好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场所消毒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泳池池水消毒和水质监测,加强对泳池水循环处理系统、强制淋浴设施、强制浸脚池、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配套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从现场检查结果来看,部分泳池还存在强制浸脚池、强制淋浴设置不规范,浸脚池余氯含量不达标等问题。针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下一步,厦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水质卫生检测不合格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依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查处,并将监督抽检结果按照国家双随机方案要求向社会公开。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对50余家游泳场所现场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将对送检水质样品依照泳池新国标GB37488-2019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预计两周后出具报告。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游泳卫生安全,在选择游泳场所游泳时,应做到“四看一闻一错峰”:一看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二看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尽量选择评定级别高的单位(量化分级分为A、B、C三级,A级最高);三看水质检测公示结果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四看泳池水质是否清澈见底,如果浑浊尽量不要下水。一闻,是闻气味,池水如有较浓的刺激性味道,即可能游离余氯过多,会对皮肤和黏膜产生刺激。一错峰,就是根据游泳场所场次安排,尽量避免在高峰期游泳。市民群众如发现游泳场所无证经营或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可以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