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组织修订医疗“三监管”合法性...

2020-11-18 15:0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三监管”规则库,增强“三监管”信息平台抓取和发现医疗违法违规线索能力,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安排,省总队于今年5月启动了对现行医疗“三监管”规则库合法性指标的修订工作。
       截至6月2日,省总队组织血液透析等专业质控中心、美容整形协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等机构专家,与省总队、成都、泸州等市卫生监督支队,青羊、青白江区卫生监督大队有关监督骨干以及省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共同完成了未经批准开展终止妊娠技术、超范围开展终止妊娠术、非法开展隆鼻术、非法开展隆乳术、非法开展光电美容、未经批准开展血液透析、未经备案开展心脏介入技术(部分)以及麻精药品使用机构资质、抗菌药物机构使用资质等分析规则的起草和初步审查。
       下一步,省总队将继续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对相关规则进行完善,并启动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等规则起草修订。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