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地方卫生监督防控疫情工作动态

2020-11-18 15:0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山东】三级联查 保障疫情期间用血安全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单采血浆站安全有序开展血浆采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献浆工作和原料血浆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19日,山东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对1月通过省卫生健康委验收的临朐泰邦单采血浆站进行了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单采血浆站的预检分诊、人员防护、管理制度、单采血浆站机构及其人员资质、供浆者健康征询、血源管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查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检查发现,该浆站具有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及质量安全意识,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下一步,潍坊市卫生综合执法支队和临朐县卫生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单采血浆站监管力度,依法强化采供血浆行业自律与质量管理,切实保障供浆者健康和血液制品安全。

【四川】强化疫情防控指导,服务浆站复工复产

       为加强对全省单采血浆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指导,促进复工复产稳步有序进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单采血浆机构发生与传播,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3月17日—20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对安岳、长宁、宜宾、蓬溪、南部、江油、剑阁等13个单采血浆站进行了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座谈等方式,主要对单采血浆站疫情防控组织与保障、人员培训与防护、现场预检排查、实验室生物安全、集中空调使用、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等措施进行了现场指导。特别是对单采血浆站疫情防控的组织、对献血(浆)人员的管控、预检和发热人员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个别浆站未分时段、分区域限流采集,人群聚集严重,采浆室通风不畅等问题,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要求督促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发现的个别浆站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采集未取得供浆证人员的血浆等违法行为,要求当地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过现场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单采血浆站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单采血浆站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和消除了防控盲点和传播隐患,提升了全省单采血浆站整体防控水平。

【河北】拉网式排查整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无证消毒产品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消毒产品行为,确保消毒产品质量安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部署各地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截至3月13日,全省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488人次,排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59家,发现问题生产企业124家,责令改正109家,其余15家企业现场整改问题,并已整改到位。1月24日—3月13日疫情期间共立案52起,结案43起,罚没款434730元。针对此次消毒产品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执法人员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检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无证消毒产品和不合格消毒产品等行为,确保消毒产品质量和安全,坚决杜绝不合格消毒产品流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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