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地方卫生监督防控疫情工作动态

2020-11-18 15:0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圆满完成蓝盾系列第2号专项行动
消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辽宁省各地开展了消毒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行动检查了122家消毒剂生产企业、2180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和7972家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消毒剂生产单位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标签说明书、经营单位制度建设、公共场所清洁消毒保洁方法、清洗消毒设施、卫生索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立案5起,共处罚款2万元。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健康宣教,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传递权威专业的科学防控信息。全省各级卫健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累计宣传报道共53375次,牢固树立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卫健为民、忠诚担当的良好形象,营造科学防控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推动专项行动高效开展。

【青岛】严格履职,查处撤销1家紧急上市的违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2月27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无任何罐装设备生产乙醇类及次氯酸钠消毒液,现场堆放大量与生产无关的杂物,生产车间和工艺流程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经进一步核对申请许可材料发现,该公司提供的许可材料与生产现场完全不相符,涉嫌通过提供虚假许可材料获取紧急上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为。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立即启动行政许可后事中事后监管问题反馈程序,由市卫生健康委函告原发证机关,撤销了该企业非法取得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目前,行政审批机构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开通绿色通道后,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获得了有效消毒产品卫生许可。为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上市的消毒产品安全有效,青岛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承诺制许可后的生产经营行为,逐一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排查,悉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承诺许可认定的布局流程和条件,督促企业落实监督意见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卫生监督的智慧和力量。

【四川】担心消毒产品质量?卫监人帮你把关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精准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为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消毒产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卫监人再次主动出击,有针对、有重点地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监督检查。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进一步保障。3月10—11日,资阳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管辖内7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人员复工防控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并发放了新冠肺炎《公众防护指南》、《防控知识指导手册》,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现场对企业消毒产品的生产各个环节开展检查,重点查看“紧急上市”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ph值和有效成分含量是否在标准范围内、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是否规范等。对现场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消毒产品审批许可、产品有效期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指导、督促整改。本次检查共下达指导性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整改监督意见书2份。下一步资阳市支队将继续做好消毒剂生产企业监管不松懈,进一步完善规范企业严格生产不掉链,时刻绷紧安全弦,竭力向群众交出一份卫生监督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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