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学,近期,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持续加大对商场、超市、学校、理发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本次选取湖北、内蒙古、江苏、贵州、深圳、山东六篇报道,供各地借鉴交流。
【湖北】疫情面前担使命,蓝盾卫士保健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防控组关于公共场所防控指导意见,做好复产复工后公共场所疾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2月16-17日,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联合各区监督机构以查带教,对全市15个区部分营业的商场、超市的卫生防护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健康防护和相关功能区设置等5个方面。检查过程中监督员要求各商场、超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垃圾清运、确保各区域环境清洁;强化餐饮具、物体表面、垃圾桶、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通过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手卫生等开展个人健康防护工作,强调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保安等重点防护人群的重点防护要求等。针对商场不同功能区,提出临时关闭、暂停聚集性活动、控制人员数量、缩短经营时间、提倡远程服务等具体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
【内蒙古】因势而变,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重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从1月30日开始,内蒙古兴安盟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的电梯按钮、大门扶手、ATM机、超市购物车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毒监督,与公共场所经营者签订消毒保证书,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全盟统一制定了《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告知书》,严防公共场所消毒灭菌死角。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疾控组决定对医疗机构实行“驻院式”监督。2月9日,全盟22名卫生监督员进驻全盟19家定点和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开展驻院卫生监督执法和院感防控指导工作,每天分析梳理驻院监督员当天工作情况,结合防控形势和工作进展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对于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汇报给指挥部并督导整改落实。截至2月24日,全盟19个驻院监督院感防控小组发现问题共计384条,督促指导并厉行整改30条,限期整改46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部署,企业的逐步复工,全盟统一拟定针对企业复工时期传染病防治的方案和发送企业的告知书。按照企业复工计划安排监督员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落到实处,企业安全复工。
【江苏】省所对室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
2月20日起,江苏省室外旅游场所逐步有序对居民开放。为进一步强化室外旅游场所对外开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游客身体健康,2月22日,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王金敖所长带队,对南京市玄武湖公园、中山陵风景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人员现场查看了2家景区关于防控工作的公告公示及温馨提醒,检查了入口体温检测点、景区内部尤其是游览车的消毒情况、工作人员口罩佩戴情况。要求2家景区进一步强化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力度,加强对进出游客数量的监测并注意分散人群,加强对食品售卖摊点的管理,提醒游客佩戴口罩,切实保障游客健康。
【贵州】贵州卫生监督七项措施助力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采取7项具体措施,迅速响应、积极作为。一是开辟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绿色通道,不断跑出审批许可加速度。二是启动部分消毒剂紧急上市审核程序,指派专门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加快相关手续办理。三是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需要新增放射诊断设备免予相关许可手续。四是继续实行保健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不见面”审批。五是开展复工企业现场卫生监督指导服务。组织9个工作组,分赴全省9个市州开展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指导。六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服务。七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指导服务,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协同,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的指导和监管。贵州卫监通过精准找到发力点,一手强监管,一手抓服务,打出助力全省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复学的组合拳。
【深圳】深圳卫监在行动,制定理发店复工指南
为进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近日,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制定了理发店复工指南,从场所、人员、顾客三方面详细讲解了防护措施要求。理发场所防控方面,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用品用具分类清洁消毒,地面头发及时清理,保持洗手间或洗手处清洁干爽,并及时对顾客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理发从业人员防护方面,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不得带病上岗,从业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同时注意手部清理。顾客个人防护方面,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预约,进店后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采用微信等非接触支付方式。该指南为理发店在有序复工的同时积极做好防护措施提供了有益参考。
【山东】德州卫监开展养老及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督导
为保障老年人和罹患慢性疾病人群的健康安全,按照德州市卫健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月22—23日,德州市卫生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民政局组成5个督导组,赴全市11县市区检查养老及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检查组一行对养老及医养结合机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登记记录,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消毒措施的执行和记录、室内消毒通风及卫生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截止目前,督导组共检查养老机构37家,医养结合机构20家。下一步,德州卫监全体卫生监督员将继续紧盯关键环节和问题,加大检查力度,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