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地方卫生监督防控疫情工作动态

2020-11-18 15:0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上海】“五个突出”,“六管齐下”,依法加大防控力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作为全市疫情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职能和专业指导优势,按照依法防控、精准监督、专业指导的原则,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2月19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所长卢伟介绍了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及上海市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技术方案,紧紧围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大防控策略,开展依法防控、精准监督和专业指导。
       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上海市坚决按照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要求,牢牢把握“五个突出”。一是突出依法防控。按照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以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切实强化每位监督人员依法防控疫情意识。二是突出重点防控。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紧盯医疗机构、住宿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突出从严从重。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落实的单位,上海市领导、委领导在相关会议上予以通报。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执法设备,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督促整改各类问题655个,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6份。四是突出部门联合。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五是突出法治保障。印发了《关于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加强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提出指导意见,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关注的违法行为清单。
       从医疗机构、人群密集场所等方面入手,“六管齐下”,加大防控力度,实施精准监督。一是监督指导落实医疗机构综合防控措施。对110多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200余家其他各类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院内感染等开展多轮监督指导,促进医疗机构不断规范流程和操作。二是监督指导落实“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防控措施。对全市91个道口、27个长途汽车站、4个火车站、2个机场的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信息报告等情况开展监督指导。对48家承担居家隔离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8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场所设施、人员配备和防护、发现异常后的处置工作、消毒隔离、信息上报等情况进行多轮监督指导。三是监督指导落实人群密集场所各项防控措施。对地铁站、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写字楼以及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体温检测、应急预案、集中空调规范使用和清洗消毒开展监督指导。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使用开展监督指导。四是监督指导保护特殊群体。对70家老年护理院和99家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指导,推动落实封闭式管理。对护理院复工护工的居家隔离落实、每日健康申报等进行监督指导。对妇幼保健院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做好重点环节消毒。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指导,督促做好预防接种感染防控。五是监督指导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的实验活动、菌(毒)种标本的保藏与管理、人员防护、废弃物处置等开展监督指导,督促各实验室依法依规开展实验活动,加强人员管理和菌(毒)种标本管理,防控实验人员感染和通过实验室对外扩散的风险。六是开展公共场所防疫风险警示。利用微信公众号、官媒宣传等加强宣传,向公共场所提出疫情风险警示建议,普及疫情防控法规和知识,提高公众主动防御公共场所疫情风险的意识。
       截至2月20日,上海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28轮监管指导,涉及各类单位1085户。共出动监督员1156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592户次,各类场所6471户次,集中隔离观察场所894户次,居民小区821户次,高速公路道口、港口、机场、火车站等185户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148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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