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月22日上午,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胡宝菊、市卫生监督所书记、所长刘洪亮出席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会后市卫生监督所迅速组织动员骨干力量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连日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迅速响应、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紧盯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等机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法定传染病防控职责情况。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结合监督工作实际,经市卫生监督所研究报请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全力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攻坚战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工作,强化执法奠定基础。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进一步巩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坚守卫生监督人的初心和使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周密部署全市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工作重心与监督内容,全力以赴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市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