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举办2019年第二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于12月4日—7日,在石家庄市举办全省2019年第二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处长高庆丰、法规监督处处长兰建文、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局长陶跃华出席开班仪式。
       陶跃华局长进行了动员讲话,分析了河北省当前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新机遇、中医药监督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和中医药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总结了近几年中医药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兰建闻处长指出,10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最高规格发布的中医药文件;10月25日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大会。大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提高监督执法服务能力,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助推河北省中医药强省发展。
       培训班安排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处长高庆丰解读了中医药政策、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连易水讲解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常晖解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监督执法规范与案例分析》、廊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于建水解析了《基层医疗机构执法监督关键点》和《中医适宜技术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指南在监督执法中的运用》。并进行了答疑解析和试卷考试。
       本期培训既注重中医药监督执法业务,又兼顾普及中医药相关政策,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理论水平,加强了中医药监督队伍建设,促进了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为河北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13个地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等各级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共计12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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