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完成“学生健康 蓝盾护航”学生近视防控卫生监督检查专项...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实现降低总体近视率的目标,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卫生监督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100号)文件要求,全省各市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为保障专项行动的开展,全省各市制定方案,并明确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达到降低学生近视率的最终目标,全省各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其中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辽阳市、沈阳市、阜新市、铁岭市、营口市与教委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蓝盾一号行动工作对象及工作量、工作内容、工作依据、执行机构和完成时限。
       为保障专项行动的开展,全省各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蓝盾一号专项工作是由各市监督机构具体承担,所以全省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对基层监督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议,认真讲解文件,落实工作,并明确完成时间;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并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培训工作,积极落实专项检查内容及要求,让学校学会自查自纠,并让学校清楚其自身是近视防控的主体责任人。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督队伍的执法水平,保障了蓝盾一号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自身的卫生工作水平,并对蓝盾一号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全省各市积极营造氛围,利用各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在各大媒体开展 “蓝盾一号专项行动”、近视眼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卫生监督中心网站、宣传栏、朋友圈等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通过各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全省各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积极组织与辖区内各类中小学校签订《近视防控工作卫生监督目标责任书》,全省签订率达到100%。全省各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积极组织辖区各类中小学校自主学习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均按照《2019年辽宁省学生近视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表》内容开展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至辖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自查率达到100%。
       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是个长期复杂的工作,希望全省各市中小学校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夯实自身基础,积极为学生视力健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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