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扎实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今年以来,宁波市卫生健康部门聚焦部分健康体检机构检查结果弄虚作假,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部分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虚假宣传,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等医疗乱象,联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健康体检机构依法依规执业以及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下发《关于开展宁波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行动时限、工作要求、重点任务等进行明确。今年6月,召开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题会议,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医疗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市卫生健康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重点部署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健康体检机构依法依规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专项整治,不断释放从严监督强烈信号。截至目前,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68家,给予行政处罚309家,罚款总金额88.412万元,关闭或要求整改的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4个,清理违法广告6条。其中,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7.5%,行政处罚3家;对其他类型公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178家,行政处罚62家;对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7家,行政处罚3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对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931家,行政处罚241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暂停医师执业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是注重综合治理,巩固整治成效。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大治理,根据行业风险大、投诉举报多、危害程度重、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认真开展排摸和评估,确定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治理目录,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有效地将我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按专业条线进行分解、按区域块状落实部署、按行动总目标统筹推进。促进民营医疗服务大提升,以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采用“信用管理”模式,督促民营医疗机构强化自我管理,提升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信誉等级进行星级评定并公示,重点突出“信誉等级公示”应用,让群众通过查看公示牌,就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就诊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知道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信息及近年来的处罚情况,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并在年底实现信誉等级评价结果100%公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级随机抽查计划对医疗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所有执法检查结果同步录入到执法终端,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均在省政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关注网络舆情,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开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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