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厦门市卫生监督部门展开母婴安全专项监督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母婴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和各类专项活动,周密组织母婴安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并及时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和整顿整改,促进了我市新生儿科、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统一筹划、周密部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及各区所按照属地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召集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分层传达通知精神,专项部署加强母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了自查自纠的内容、要求和完成时限,制订了专项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任务分工,确定了监督要点和检查标准,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医疗机构对应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和每名卫生监督员,确保了末端落实不留死角、不余空白。
       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针对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新生儿感染事件,各医疗机构展开专题法制教育,重点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督促医务人员不断强化法纪底线和岗位责任,提高依法执业意识;成立母婴安全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母婴安全管理工作,对照通知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管理规章制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密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三、抓住重点、严格监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成立由妇幼计生监督科牵头,医疗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监督小组,认真分析12345投诉热线提供的2018-2019年度投诉线索,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督要点,联合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对1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各区所对各自辖区内的3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临时突检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核验资质、查阅病历、调取记录、询问病患等多种方法,共检查出5个方面24个问题隐患,拟制现场笔录27份,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并督促存在问题的机构立即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已列入下步督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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