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位、细分类、精指导——厦门市卫监所开展现场监督执法能力规...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对区年度稽查工作,作为落实依法行政、加强监督队伍管理、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的一种重要举措,也是市级对区级全年业务工作全面检阅的一种重要渠道。今年开始,在每年稽查考核经验基础上,市所“及时微调”,务求对区稽查工作更趋实用、更见成效,市、区交流更加充分,重点对稽查考核中现场执法能力考核环节进行“微调”----提早开展、时间更长,以便稽查考核的同时,让市、区监督员结合现场情况深入交流。     
       明确定位,稽查考核和执法交流相结合
       市、区监督机构由于监管单位数量不同、规模不同,在日常执法中,各自工作模式必定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稽查考核,不单纯是上级对下级年度工作的考核,更是市区两级在日常执法中强化交流、互通有无的一种方式。
       随机抽查,了解真实监管情况
       市级随机抽查单位,不提前公布名单,区级不提前踩点,全面了解各辖区被监督单位真实情况,把稽查考核由虚转实。
       细分专业,全面了解各专业执法能力
       将被监督单位专业进一步细化,具体到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放射)等各个专业,全面了解监督员各专业执法能力。现场执法能力考核,侧重监督员对现场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理能力,同时,还对执法程序、规范着装、文书制作、移动执法终端操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 
       精细指导,在实践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现场考核采取1+1的方式进行,由区所和市所各自选派一名监督员联合开展检查,区所监督员负责检查,市所监督员配合检查并从旁指导考核,用“临床带教”的模式,在区所监督员检查结束后,逐一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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