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放射性物品“一体化”监管联合检查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改革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管,近日,厦门市卫计委与市环保局首次联合开展放射性物品检查工作,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派监督员参加。
       此次联合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各医疗机构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放射性物品的采购、放置是否符合规定,放射性废物的排放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被抽查到的三家医疗机构均能够高度重视放射性物品使用管理工作,并安排了专职人员进行专项管理,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导,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阶段,厦门市卫计委将与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放射性物品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排除医疗机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健康厦门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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