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部分盟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行...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确保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10月22—26日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原县,包头市昆区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从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多数卫生院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有了较高的认识,协管服务的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软硬件建设有了较好的改善,协管项目工作步入规范化良性轨道,各地都对协管人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及信息上报工作。但也有少数卫生院对项目认识不足,实际工作投入欠缺,目标任务欠佳,存在对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巡查及信息用表滞后等现象。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我们对各卫生院项目负责人员和协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有针对性地指导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