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义陪同下来到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就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所长冮森林就吉林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向陈竺副委员长等检查组一行进行了汇报。一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了传染病防治属地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使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属地化、及时化、常态化;二是建立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随机抽取监督员、随机抽取被检查主体,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克服了检查的随意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了市场主体自觉守法,体现卫生监督执法的“公平性、公正性”;三是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对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四是依法对涉及传染病防治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活饮用水、疫苗接种、医疗废弃物、废水、污物处理等开展监督检查,使2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疗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并能做到实时或定期监测,确保医疗污水、污物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安全排放。2014-2017年,全省在传染病防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共责令整改5617家,立案658件,结案658件,警告198件,卫生行政罚款569家,行政处罚金额107.58万元人民币;五是强化《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利用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别时间,利用横幅、板报、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卫生用品,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普及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传染病防范知识和控制措施,推动全民健康保护意识,全社会共担责任意识;六是加强我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和“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专项整治”等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我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陈竺副委员长充分肯定了我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所取得的成绩,主动询问现阶段《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执法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并鼓励大家坚定信心,不断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为保障传染病防治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