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积极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共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44条,共61条次。
       根据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连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农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大连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大卫发〔2017〕151号),明确了我市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为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食品安全技术机构开放日活动,介绍食品标签标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进展,增进公众对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相关工作的了解;会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和备案等规定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以专家访谈和制作各种宣传材料等形式,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知。
       大连市采取座谈会、专家咨询、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检验所的7名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相关标准的跟踪评价。全年组织对30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各类检验方法标准进行了跟踪评价,共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44条,共61条次。其中上半年共收集建议21条次,第三季度收集建议20条次,第四季度收集建议20条次。在收集到的61条次建议中,涉及到标准实施效果的1条次,涉及到标准文本内容的32条次,涉及到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的5条次,其他方面建议23条次。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各项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在充分发挥我市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力量的同时,积极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跟踪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确保所提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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