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初稿)》专家评审会在乌鲁木齐市...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援疆规划,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2017年度援疆工作计划》的安排,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办了《新疆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项目。签订委托项目合同书后,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建了由自治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医院及采供血机构相关专家为主的《新疆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项目组,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并有序地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017年12月28日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了《新疆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初稿)》专家评审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匡谊处长、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委书记曾平华同志、纪检书记郝小易同志和来自乌鲁木齐血液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及自治区中医医院的四位评审专家,以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纪检书记郝小易同志主持,局党委曾平华书记首先介绍了参会领导及专家,并向介绍了项目的背景及意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匡谊处长代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致词并讲话,纪检书记郝小易同志代表项目组汇报了项目阶段性总结。
       之后,根据评审会议程,各项目组成员分别从法律法规梳理,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指标编制和行政处罚流程、文书示例编制等四个方面对项目工作进行详细的汇报。四位专家分别根据指引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纪检书记郝小易同志代表综合监督执法局及项目组向与会领导及专家,郑重承诺:项目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认真履行项目委托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对新疆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发的规范性行政文件进行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高效地完成《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初稿)》的修改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后期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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