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管理,2017年大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614所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此次监督检查要求各地对辖区托幼机构采取随机抽查的监督管理模式,随机抽查的托幼机构数量应不低于辖区托幼机构数量的20%,重点对三星级及以下级别托幼机构、新许可办园托幼机构开展随机抽查。
目前,大连市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托幼机构共有1049所,2017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1342人次,对614所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627户次。监督检查的614所托幼机构均按要求建立了管理档案,建档率100%;建立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达到100%;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与1049所托幼机构均签订了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对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1112人次。
全市各地区对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量化评分,2017年共对611所进行量化评分。最终评分在90分以上的托幼机构有292所。
2017年通过开展托幼机构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管理,增加了卫生监督部门与教育部门沟通和联系,为托幼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了平台,同时提高了我市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的全面开展探索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