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辽宁省2017年20起...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2月11日,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部署,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辽宁省2017年20起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件。健康报、新华网、东北新闻网、腾讯网、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第一时间、新北方、直播生活、生活导报、大海热线、北方财经)、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辽宁日报》《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近20家主流媒体应邀参会。
       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7部委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并由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组织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积极落实,周密部署,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全面整顿规范我省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省局此次通报的案件是从全省查处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中选取出来的20起典型案件,主要涉及的违法行为:一是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其中以违法开展超声刀、激光脱毛、水光针、面部提升术、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项目居多,占比为75%;二是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占比为20%;三是美容医疗机构使用不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独立从事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工作,占比为5%。
       会后,省局段颖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集中在生活美容场所、会所、美甲店、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一些机构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临时找来无资质的人员擅自开展注射微整形等医疗美容活动,这些违法行为极容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危及消费者生命。提醒广大百姓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要看资质、人员、环境、流程和药械等五方面,到正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同时就一旦发生无证行医引起的严重医疗损害事件,如何维护权益等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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