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掌握我省农村集中式供水的现状,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卫监督发〔2017〕4号)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全省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合计10114家,其中检查城镇公共供水单位237家,村级公共供水单位2159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位7006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712家,2017年9月30日已完成全省数据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关系到全省乡镇及农村的饮用水安全,此次专项检查掌握了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的数量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强农村饮用水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起到推动作用。
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掌握《条例》执行情况,分析全省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吉林省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开展<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卫监所发【2017】27号),此次全省检查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23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市政水厂55个,县(市)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水厂329个,自建设施供水1150个,管道直饮水70个,现制售饮用水21个,农村日供水千吨以上供水设施52个,农村日供水千吨以下供水设施8956个,检查二次供水设施1979家,此项工作将为更好地落实《条例》保障全省生活饮用水安全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