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促进医疗服务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服务新业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卫生计生监督所陈善隆副所长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卫生监督员完成了全省医疗服务新业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督查工作在对全省九地市新业态医疗机构摸底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省市县联合检查的方法;随机抽取泉州、厦门、福州三个地市涉及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健康体检中心、涉及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四个类别的10家新业态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指导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地卫生监督员现场调查取证。
督查发现,全省医疗服务新业态相关机构整体情况较好,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部门的监管下大体能依法依规执业,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结束后,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要求各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卫生计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