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百姓游泳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传播,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监督抽检计划及我省“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2017年5月至7月期间,对全省318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在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配合下,对正常营业的306家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显示:247家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合格率为80.7%,59家水质的个别指标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由于今年辽宁省5-7月天气干旱炎热,游泳人数急剧增加,游泳场所超负荷运转,致使一些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跟不上,泳池水质超标。各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已依法对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下达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大部分游泳场所已完成了整改,确保了辽宁省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
今后,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仍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游泳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并通过增加水质检测仪器和消毒剂自动投放设备等措施,保障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使百姓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