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至3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对山西省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由国家中医药局法监司副司长余海洋等5人组成。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先后听取了山西省、太原市、阳泉市及医疗机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阳泉市第四人民医院、阳泉市城区上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山西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为山西省监督执法检查形式多样、力度大,案件查处督办及时、不徇情,群众投诉举报作用发挥好,医疗废物管理重实效。要求山西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依法执业。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侵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非法行医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共管共治、多方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建设健康中国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