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0-11-18 15:0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7年4月24日至6月9日对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第三轮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家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了回访督查。督查发现12家医院对照2016年综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存在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到人,逐条逐项责成相关科室和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分别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夏分院等6家分院及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由区级指导市级、市级指导县级对市、县级医院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全区共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8家,其中综合医院24家,专科医院4家。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医疗废物处置、放射诊疗防护、医疗服务收费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综合监督检查发现的医疗机构65项不良执业行为,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积分138分,对涉及违规收费的人员170名给予积分274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13家医院给予行政处罚,警告9家,罚款12家,罚款6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30元。
       下一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逐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跟踪检查医院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及时总结综合监督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开展全区中医医院综合监督检查,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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