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卫监审二函[2017]24号)要求,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内蒙古卫生监督所抽调部分盟市的骨干监督员组成督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及乌海市的43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在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不清、部分机构无污水处理系统等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处理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并对相关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