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52号)的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加强了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并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网站公示了我市2017年季节性游泳场所开池单位155家和2017年第一二季度常年开放游泳场所不合格单位120家。
7月13日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联合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针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的重点内容对重庆维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家利物业管理(重庆)有限公司逸翠庄园分公司两家游泳场所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现场利用快速检测仪器对游泳池水游离余氯、pH、尿素、浑浊度及浸脚消毒池余氯等项目进行检测。两家游泳场所基本符合要求,卫生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管理档案不完善、游泳池水游离余氯不合格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其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档案、按照卫生规范投加消毒剂。
重庆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正在全面开展游泳场所“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和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游泳场所责令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