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方式,保障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三级医院“依法行医、规范执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卫发〔2017〕1号),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创新监督方式,开展首批三级医疗机构“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推动三级医院积极履行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
目前,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是依据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不同专业对医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抽查。“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是指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依据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医疗机构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包括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三大领域,原则上不留死角,并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一种执法模式。其特点是检查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数量庞大、执法检查的专业复杂、难度大,要求高。
此次“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市所通过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以“双随机”工作流程抽取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航空总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北京爱育华妇儿医院等首批6家三级医院,涵盖了中央属、市属、厂矿属、区县属和营利性社会办医不同形式类别的三级医院;通过“双随机”模式从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相关专业科室抽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小组。首批人员已于2017年6月26日启动对航空总医院 “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共为期5周,其中医院自查1周,非现场检查阶段1周,“驻院式”检查阶段3周。监督检查内容涵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传染病防治与消毒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
通过此次“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条款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办法》给予积分处理;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行为下达监督意见书进行整改;符合列入台账管理条目的,列入台账管理;需要采取行政处分的,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分和通报。对于管理问题,行业规范问题汇总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