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督导检查“一法四规”落实情况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7]9号)、《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导通知》(赣卫监督字[2017]27号)文件要求,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配合委综合监督局,联合委科教处、委应急办、省疾控中心分设五组成员分别对11个设区市及抽取的1个县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共检查了当地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和其他相关单位近110家。
       各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下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地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按文件要求下发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较好的完成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但也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不规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转运证未办理、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各设区市卫计委主任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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