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山体高位垮塌灾害正处于紧张的救援中,鉴于本次救灾过程中暂无大量居民的安置点,卫生安全保障更多是以确保当地老百姓和外来救援人员的工作生活秩序为重点。根据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多驻守县城的实际,省总队工作组与茂县卫生局执法监督所领导于25日上午到茂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督查。督查发现:1.自来水公司出厂水消毒剂余量检测项目与消毒方式不一致,不能完全准确反映消毒效果,部分水质指标自检结果与县疾控中心同一天的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存在较大差异。2.厂内仅有一台二氧化氯消毒设备,未配置备用应急消毒设备。3.材料库房、混凝剂投放车间物资堆放杂乱、卫生状况差,混凝剂投放车间未见混凝药剂,却违规存放有肥料、农药、农具等杂物。4.相关运行记录资料中未查见水源防护巡查内容。5.自来水公司(厂)负责人(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均在成都)均不在岗,整个运行没有进入应急状态。
督查人员向水厂工作人员强调了水质安全的重要性,并下达立即整改的监督意见书,要求加强水源防护巡查和水质检测频次,加强水质自检质量控制,选择与消毒方式相适应的消毒剂余量检测方式,加强厂区内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存放涉水物资,增加备用消毒设备。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一方面通过防疫组商议对策及信息报送,向联络协调组转呈要求公司负责人立即迅速到岗并组织完善应急措施的意见;一方面请县监督所通过县内工作联系机制将情况曾送有关部门及县领导,以督促改公司把相关整改措施真正迅速落实到位,保障当地饮用水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