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任务以“双随机”形式产生。为做好“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2017年5月8日-22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联合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惠农区卫生监督所、青铜峡市卫生监督所对“双随机”抽取到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内容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执法人员重点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以及每批次消毒后的餐具、饮具是否有检验报告和独立包装上是否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使用期限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检查的5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用水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去渣、洗涤、清洗、高温消毒一体化和包装一体化流水线设备,生产布局按照回收、粗洗、精洗、380℃红外线高温灭菌、单个封装、存贮、配送的生产工艺设置,2家单位消毒后的餐具、饮具不能提供批次检验报告和消毒合格证明,1家单位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独立包装上未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出具了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建议由辖区卫生监督所收集相关证据,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