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调研指导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情...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今年5月1日,北京市实施了新的《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以前“先备案后公示”不同,新《办法》采取“先公示,再备案”的工作程序,在广泛征求社会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意见后,再实施备案工作。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标准备案的性质是登记、存档、公开、备查。这一举措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企业标准的主体责任意识,使备案工作更加公开、高效。 
       5月8日,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召开了食品安全企业新《办法》培训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食品标准备案管理科参会并调研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新《办法》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网络系统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同志进行深入座谈,对新《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5月17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食品标准备案管理科赴密云区,对其实施新《办法》以来的备案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密云区已于4月26日召集辖区23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了新《办法》的宣贯培训会。本次调研再次对相关问题进行座谈和研讨,进一步深入了解一线备案人员和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新备案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备案工作中的诸多细节、如何开展落实备案后管理、规范化归档等工作进行沟通和交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将对调研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总结,并积极协调解决,确保新《办法》的顺利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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