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在黔西县...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和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管理员制度的通知》(黔卫计监督发〔2017〕10号)要求,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于2017年5月10日在毕节市黔西县召开贵州省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来自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23个县(市、区、特区)卫生监督局(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相关处室,毕节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黔西县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等约120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议首先安排代表到2家医疗机构实地参观,现场了解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制度和“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管理员”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的实施情况,随后召开会议,会议由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分管负责人付贵庆主持。会上,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红致辞,毕节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周建礼、黔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蔡良娴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毕节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石承钧讲话。最后,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局长白诚作重要讲话。会议代表一致反映效果良好、收效颇丰,培训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贵州省在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是在全省连续3年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在2014年王忠主任提出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实现“1-2年改头换面,3-5年脱胎换骨”的工作目标和2016年黄平副主任提出“通过五个载体,实现五个提升”的实施计划的背景下,充分总结毕节市推行“两项制度”的工作经验而提出的,并纳入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考核目标。
       在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的主要做法,一是成立领导(办事)机构,二是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三是选配“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管理员”,四是制定制度、明确职责、开展工作、健全档案。通过推行“两项制度”,一是医疗机构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上有了“总管家”,二是增强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行医的自觉性,三是降低了医疗机构发生违法行为和产生医疗纠纷的风险,四是扭转了过去卫生监督机构单方作战的状况,五是体现了卫生监督机构指导服务的理念。
       毕节市推行“两项制度”3年多来的成果显示,全市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数、罚款额和医疗纠纷量均呈现出明显的下降,一方面卫生监督机构提升了监管效率,寓监管于服务;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从中受益、乐意接受,从“要我做”变“我要做”。在此基础上,毕节市进一步深化工作,推出医疗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依法行医互信承诺书”,建立“互信承诺”机制,可以期待其效果的进一步强化和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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