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提高办案质量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日前,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对陕西省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发文进行了通报,对评选出的《李某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等10份案例授予 “陕西省2016年度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陕西省2016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部署,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按照国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2016版)》中的内容要求,各设区市、省管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均集中开展了自评自查,积极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本辖区优秀案卷参加省级评查。经省级初评和复评,遴选出陕西省2016年度十大监督执法优秀案例。这10件案例法律法规适用正确、程序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对规范、指导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示范作用。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