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接受督导检查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1月21-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程婉秋副处长、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傅明蓉科长、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张峰科长一行到我省督导检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调研,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的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学校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情况。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督导组在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反馈座谈会,高明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疾控等部门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上,佛山市和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分别作了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专题汇报,参会人员还对《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指标的执行和运用等情况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22日,督导组在我所召开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跟踪评价项目专家座谈会,邀请了省疾控中心、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广州市疾控中心及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大学城分所等专家进行了座谈。会上,与会专家结合工作实践和体会,就《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建言献策。
       通过3天的督导检查,督导组对我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特别佛山市高明区将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和学校量化分级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实现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两大突破”,应大力向省内省外推广。同时,督导组寄望广东再接再厉,推动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向新台阶。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谭德平副所长、彭国超科长等陪同检查。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