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作 提高效能 青岛市基层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工作,今年以来,青岛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与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及分中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各自特长,全面落实备案管理。截至目前,青岛全市已有202家基层医疗机构、508个实验室通过审核并取得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证明》。
       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伊始,青岛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高度重视,会同青岛市检验质控中心研究制定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工作流程》,编写工作指南,组织召开了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培训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举办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率。目前,青岛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工作已步入常态化管理,施行单位申报、区市初审、市级终审的模式:正在使用中的和新、改、扩建的临床实验室对照生物安全二级(BSL—2)防护管理要求进行自查、填写申报材料;各区、市卫生计生执法机构会同临床检验质控分中心组织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填写和修订备案材料,对申请单位的备案材料进行初审;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受理相关单位的备案申请后,会同青岛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专家对初审通过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青岛市卫计委对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发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证明》,予以备案。
       下一步,青岛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继续推进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落实,坚持方便基层、提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不断完善提升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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