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发文加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使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落得实,明确各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结合全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在行政审批及经常性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按委主管主任的指示,对各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督方式,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消毒产品要结合按照消毒产品用途和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监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确保后续监管到位。三是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制度,明确根据监督情况进行通报、查处、移送、公告等内容,四是建立上下级和省级之间协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移送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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