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首次以“取缔通知书”的形式取缔住宿业无证经营场所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6年9月20日,青岛市、区两级卫生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了四方长途汽车站周边的5家住宿业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发现,这些小旅馆条件简陋,证件不全,不具备开展住宿业经营的卫生条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不得擅自进行住宿业经营活动,两级卫生执法部门对上述五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以“取缔通知书”的形式取缔这些非法经营的小旅馆,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行为。
       小旅馆、小理发店等场所常隐蔽在开放式小区、居民楼院当中,取缔较为困难,往往是执法人员踏出店门后大张旗鼓地继续营业。此次联合执法中,青岛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首次以在被取缔单位门外张贴“取缔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违规经营单位停止营业。这是该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体现,同时,“取缔通知书”也帮助消费者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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