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我市游泳场所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通过游泳场所传播传染性疾病(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2016年6-7月组织全市各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卫生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其中营业性的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
此次,共对全市636户营业性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单位在卫生管理上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仍少部分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针对不合格的单位及其存在的卫生问题,监督员均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责令其整改,并进行了相应的卫生行政处罚,共警告122户次,罚款43户次,罚款金额19.9万元。
共抽检游泳池水、浸脚池水样品2545件。其中,游泳池水样品1907件,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和pH值,各项指标的合格率分别为:细菌总数95.80%、大肠菌群99.74%、尿素74.57%、浑浊度100%、游离性余氯88.83%、pH值98.64%;抽检浸脚池水样品638件,检测项目为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92.48%。
从近2年对水质的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泳池水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两项微生物指标及浑浊度、PH值四项指标的合格率均较高,在95%以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的合格率为92.48%,较去年的89.49%有所提升;泳池水游离性余氯的合格率为88.83%,较去年的87.55%稳中有升。问题较为突出的是泳池水尿素的合格率偏低,仅为74.57%,是下一步重点整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