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5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八个省(区、市)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向社会公布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督、行政处罚、综合评价、风险预警及重点抽检等内容,旨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卫生监督的促进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河北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模式和方法,不断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进展情况,保证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率先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了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积极联系河北电视台《民生6号线》栏目组,争取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加强公开力度和社会知晓度;适时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阶段研讨会,从监督信息公开的内容、角度、模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明确了依法公开,严格程序,管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各试点市也按照《河北省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当地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积极进行了形式多样、有益的探索性工作。石家庄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其中,石家庄市桥西区与辖区学校建立了微信群,发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相关信息;石家庄市长安区利用区政府网站对辖区学校监督检查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布;廊坊市注重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部署相关工作,先后通过《廊坊都市报》、廊坊新闻网、廊坊电视台、廊坊电台等本市主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制作专题报道公开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同时拟开发设计“廊坊市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校、教育、卫生计生三方网上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大力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唐山市会同市直管高校联合会召开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推进会,着重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公开程序和内容。其中路北区、丰南区、曹妃甸区还在总结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与区教育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计划。信息公开过程中,各试点单位始终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反应,及时改进公开方式、方法和内容,定期总结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为今后依法、科学、规范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和经验。截至6月底,河北省各试点单位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纸质传媒等平台,采取多种途径,拓宽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34件、许可事项7项、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18次、学校卫生监督专项行动7次、学校卫生综合评价13次、风险预警5次,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下半年,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与教育部门沟通不足、公开渠道有限、信息公开不及时、报喜不报忧等问题,将与其他试点省份深入开展交流学习,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大胆尝试,着力推动全省学校卫生监督信息试点工作做深、做实、作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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