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河南省中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监督〔2016〕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整合全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更名为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统一组建卫生计生监督局和卫生计生监督所。整合后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实力量,提升能力,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在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明确在人口稠密、流动人口多、监督任务重的地方,以及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贫穷落后的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山区,要适当加强人员配置;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准入制度,省、市、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80%,积极探索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充实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素质,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