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医疗监督法律法规培训会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夯实医疗法律基础,更好地服务监督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医疗监督法律法规第一期培训会,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高新区共11个卫生监督所负责医疗监督的50余名监督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首先就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法律法规及监督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讲解中以医疗监督工作中重点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为基础,结合国家对有关医疗监督相关问题批复和监督要点,系统性地对医疗执法相关问题进行了归纳。医疗美容监督作为目前监督的新重点,在培训中也有针对性地对其所涉及到的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梳理,同时对医疗美容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实际案例讨论,理清办案程序、分析办案技巧、与法律适用等问题,为监督员今后办案提供了理论参考。此外,在培训中还加入了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等内容,针对国家和省取消医疗技术审批问题,专题予以讲解,将审批改备案的特点以及现在执行的依据逐一详细进行了介绍。最后,对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期下发的《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宣贯并结合《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规定指出了现阶段卫生监督机构应承担的职责,强调了在无证行医查处工作中的必要执法程序,探讨了如何结合天津实际工作情况,有效落实《规范》。
       此次培训改变了以往以培训专业骨干为主的模式,要求从事医疗执法工作的监督员全部参加培训,通过增加培训覆盖面,提高了全体医疗执法监督员的法律法规理解应用能力。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赴滨海新区和远郊区开展医疗监督法律法规第二期培训,为提高全市医疗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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