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6〕36号)的要求,省卫生监督所要对照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案件查办工作;监督检查省直有关医疗单位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近期,省卫生监督所已启动对省直省管医疗机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机构执业资质合法性情况;二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情况;三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情况;四是打击“两非”行为制度建设情况;五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落实禁止“两非”相关制度情况等。共对5家省直省管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严重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的情况,医疗机构基本能按照《人口计划生育法》及《计划生育法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其他省直省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法技术服务项目的应用和管理。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