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全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于2016年5月6日印发《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16〕11号),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参与完成专项督查主要工作。
  总体来看,全省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群众权益保障和便民服务、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督查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市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还不到位;社会扶养费的征收面临一定困难;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足、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代表省卫生计生委提出了改进要求和措施。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