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讨会”在青岛召开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6月7-8日,为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记录仪及询问用房建设使用管理规范”试点项目实施,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举办了“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讨会”。21个国家及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青岛市及所辖6个区市监督机构共50余名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稽查处干部万方君、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法制稽查处负责人王永芳、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副调研员刘国营、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副调研员何顺升、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处处长于飞出席会议。会议由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孟宪州主持。
       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稽查处干部万方君、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稽查处负责人王永芳、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副调研员何顺升均对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市朝阳区等4个首批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展给予较高评价,并分别就如何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的建立实施、如何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等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在会议经验交流环节,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代表分别结合承担的试点项目内容和单位工作实际,介绍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项目组人员着重展示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和移动执法操作系统,开展现场移动执法,实现法律法规无线实时查询、监管信息无线实时录入、现场监督执法信息无线实时上传、现场监督执法文书无线实时打印,从而使得行政处罚信息化延伸到了监督执法现场的探索和进展。
       在会议座谈研讨环节,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法制稽查科项目组人员简要介绍青岛市起草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询问用房设备设施配备基本要求、询问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流程;现场执法规范用语、询问室规范用语等有关配套制度、规范用语等的制订形成情况,与会领导、专家通过现场研讨、书面留言、邮箱反馈等形式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中,泰州市姜堰区、常熟市卫生监督机构代表还分别结合本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了针对性的研讨发言。
       据了解,2016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号),正式启动了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关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于4月初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确定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首批试点单位的函》(国卫监督稽便函〔2016〕21号),将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列为全国首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在承担的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项目中,4个试点单位在分别完成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报告和梳理卫生计生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各有侧重。其中,青岛市侧重执法记录仪及询问用房建设使用规范,深圳市侧重执法记录仪信息化管理,苏州市侧重负责卫生计生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北京市朝阳区侧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标准及规则等项目分别开展重点研究。
       下一步,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认真梳理总结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充分借鉴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兄弟机构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执法记录仪及询问用房建设使用管理规范”试点项目的实施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保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过程的公正权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赞赏支持